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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6030)发布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原标题:中信证券(6030)发布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金吾财讯|中信证券(6030)于2026年3月13日发布公告,披露了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其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公告由中信证券董事会发布,董事长张佑君签署。 公告中提到,该法律意见书是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的要求而作出的,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公告详细列出了中信证券的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职工董事的名单。 中信证券的执行董事包括张佑君、邹迎光及张长义;非执行董事包括李艺、梁丹、张学军、付临芳、赵先信及吴勇高;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李青、史青春、张健华、刘俏及李兰冰;职工董事为施亮。 此次公告的主要目的是提供法律意见书的摘要,确保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告强调,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的意见书仅供参阅,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中信证券作为中国领先的证券公司,其股东大会的召开及相关法律意见书的发布,体现了公司在治理结构和信息披露方面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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