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港股 - 港股公告 - 正文

长虹佳华(03991):法院判决苏宁采购中心向长虹佳华数字支付货款7.205亿元

来源:智通财经 2025-05-26 21:10:3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长虹佳华(03991):法院判决苏宁采购中心向长虹佳华数字支付货款7.205亿元)

智通财经APP讯,长虹佳华(03991)发布公告,有关长虹佳华数字与苏宁采购中心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25年5月26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23日发出的(2024)苏01民初852号民事判决书,据此法院判决苏宁采购中心于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30日内向长虹佳华数字支付货款人民币7.205亿元,资金占用损失包括以人民币7.06亿元为基数计至2024年9月13日为人民币1.246亿元,及以人民币7.06亿元为基数并自2024年9月14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同期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3倍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苏宁采购中心不足以承担上述责任时承担补充清偿责任,长虹佳华数字有权就抵押房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本次诉讼目前仅处于一审判决阶段,目前尚无法确定诉讼的最终判决及执行结果以及是否会对集团本期利润或其后利润造成任何重大影响。集团将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以维护集团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长虹佳华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