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股消息 | 美联股份拟港股上市 中国证监会要求补充说明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原因)
智通财经APP获悉,4月3日,中国证监会公示《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2日)》,证监会国际司共对7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其中要求美联股份补充说明备案材料对控股股东认定结果不一致的原因及认定标准;公司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价格及定价依据;前期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详细情况及终止挂牌原因等事项。据悉,2月14日,美联股份向港交所主板提交上市申请书,申万宏源(香港)为独家保荐人。
证监会请美联股份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结合博盛国际、上海昕联展、上海向联的一致行动关系,说明备案材料对控股股东认定结果不一致的原因及认定标准,并就控股股东的认定情况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二、请说明公司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价格及定价依据,是否实缴出资,是否存在未履行出资义务、出资方式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就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三、请说明前期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详细情况及终止挂牌原因,前期申请上交所上市、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的具体情况,是否计划继续推进A股上市及具体安排,是否存在对本次发行上市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
四、请说明公司持有5家境外下属公司股权涉及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等监管程序履行情况及合规性结论。
五、请说明公司下属公司经营范围涉及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的具体情况,是否实际开展并取得必要的资质许可,并说明相关业务收入、利润占比及业务合规性。
六、请说明公司2021年承建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受到行政处罚的具体情况,相关事故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缴纳罚款进展及是否已采取必要、有效的整改措施;是否存在其他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及具体情况,是否构成《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规定的限制融资情形或其他不得上市情形。
七、请说明公司及下属公司是否涉及开发、运营网站、小程序、APP、公众号等产品,是否涉及向第三方提供信息内容,提供信息内容的类型以及信息内容安全保护措施;同时说明收集及储存的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
八、请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招股书显示,美联股份是一家专注于预制金属建筑(预制金属建筑)解决方案的技术驱动型企业,为各行业的建筑项目提供优质产品和安全高效的一体化解决方案。自1999年成立以来,该公司已获得国内外多家权威机构颁发的多项认证与荣誉,凭借创新技术与丰富的管理经验,在中国预制钢结构建筑(预制钢结构建筑)市场的工业领域建立了领先地位。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按2023年收入计,该公司于中国预制钢结构建筑市场的工业领域中排名第三,市场份额为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