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弘阳服务(01971.HK)订立停车位转让框架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
格隆汇2月17日丨弘阳服务(01971.HK)公告,于2025年2月17日,公司与卖方订立停车位转让框架协议,据此,公司有条件地同意购买而卖方有条件地同意出售目标停车位的产权或使用权,总代价约人民币230.92百万元。
于同日,南京弘生活(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成都弘阳锦兴、徐州弘琪及南京鸿泰浦阳(均为卖方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各自订立各自的股权转让协议,据此,南京弘生活有条件地同意购买而成都弘阳锦兴、徐州弘琪及南京鸿泰浦阳各自有条件地同意出售(a)成都弘阳锦兴持有的目标公司A成都弘胜和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0%股权;(b)徐州弘琪持有的目标公司B宿迁市通金弘置业有限公司 20%股权;及(c)南京鸿泰浦阳持有的目标公司C句容金嘉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9%股权,连同上述股权所附带的所有其他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代价分别约为人民币142.4百万元、人民币73.95百万元及人民币41.34百万元。
股权转让协议的代价应按等额基准抵销未收回应收款项的同等金额,受限于股权转让协议各自的条款及条件。集团将不会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向卖方集团另行支付现金。
目标公司A主要从事物业开发。于本公告日期及紧接股权转让完成前,目标公司A分别由成都弘阳锦兴及四川峨胜拥有70%及30%权益。
目标公司B于2020年在中国成立,为卖方的联营公司。目标公司B主要从事物业开发。
目标公司C于2018年在中国成立,为卖方的合营企业。目标公司C主要从事物业开发。
目标停车位于过往年度并无产生任何收入,因为其尚未可供出售或租赁。经公司收购后,公司将为目标停车位提供租赁及销售服务。具体而言,公司将以销售为主要重心,而未售出者将予以出租。此包括积极发掘有停车位需求的潜在客户,定期进行推广活动,并利用公司核心物业管理业务促进停车位销售。同时,临时停车位将通过短期停车费获得收入。公司于管理及出租停车位方面拥有丰富经验,作为其社区增值服务的一部分,当中包括(其中包括)物业经纪服务及资产管理服务,并已建立营销渠道及营运专业知识,以向个人使用者有效推广、销售及出租停车位。
除该等举措外,公司亦可能探索额外的收入机会,例如自目标停车位产生广告收入。公司拟利用若干停车场区域(例如墙壁及地面)进行广告展示,进而有广告需求的潜在客户可能为公司创造额外广告收入。
公司将收购目标公司股权视为策略性股权投资,而非转向房地产开发的业务转移。公司的主要重心仍然为物业管理服务,而该等收购事项为公司提供提升服务范围、收回未收回应收款项及在无意直接参与房地产开发活动的情况下可能从目标公司资产中实现回报的机会。其中包括,即使目标公司A于股权转让完成后成为公司的附属公司,由于其项目已进入最后销售阶段,故公司将不会参与任何物业开发活动。因此,公司的角色将仅限于销售剩余的库存单位、利用其专业知识有效管理最终销售流程,以及整合物业管理服务。
此外,倘能以优惠条款物色到合适买方,公司最终可能会出售其于目标公司的股权,从而使公司得以实现其股权投资回报。此项策略符合公司以长期、价值导向的方式管理其投资组合,专注于从其核心物业管理业务中产生可持续收入,同时在有利的情况下剥离非核心资产以保持灵活性的一贯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