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阿里影业(01060.HK)收购嘉利文化全部股权及东阳美拉70%股权)
格隆汇7月23日丨阿里影业(01060.HK)公告,于2023年11月13日,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中联盛世与嘉利文化、华谊娱乐及华谊兄弟订立买卖协议I,据此,中联盛世同意购买而华谊娱乐同意出售于嘉利文化的全部股权(连同相关股东贷款),总代价为人民币3.5亿元。
于2024年7月23日,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北京阿里巴巴与东阳美拉、北京美拉、海南美拉及华谊兄弟订立买卖协议II,据此,北京阿里巴巴同意购买而华谊兄弟同意出售于东阳美拉全部股权的70%,总代价为人民币3.5亿元。
嘉利文化主要从事物业控股。该物业包括华谊兄弟总部大楼(一座多功能办公大楼,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第A2号)内的八个商业单位及二十九个停车位。该物业拥有可售面积9,871.67平方尺,其中1,919.11平方尺目前租予公司的独立第三方,经营一家洗浴休闲中心,而余下8,167.61平方尺目前投放于租赁市场上作办公用途。
东阳美拉为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股权由华谊兄弟及冯小刚先生分别拥有70%及30%。东阳美拉主要从事制作及投资电影、电视剧及网剧。于交割II后,东阳美拉的股权将分别由北京阿里巴巴及冯先生拥有70%及30%,东阳美拉将成为公司的附属公司,同时其财务业绩将并入集团的财务报表。
北京美拉为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东阳美拉拥有其全部股权。北京美拉主要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视剧发行、电影发行等业务。
海南美拉为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东阳美拉拥有其全部股权。海南美拉主要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视剧制作等业务。
该物业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黄金地段,预期可为集团带来稳定的租金收入,从而加强集团的现金流量。此外,集团将该物业视作一项长期投资,希望可自该物业获取长期资本收益。
东阳美拉主要从事制作及投资电影、电视剧及网剧,与集团主营业务相若。另外,身为中国知名电影导演的冯先生亦是东阳美拉的股东。作为该收购事项的一部分,集团亦将与冯先生订立合作协议II,订明有关电影制作的未来合作计划及战略合作权益。因此,该收购事项符合集团战略及业务利益,预期将进一步扩大集团的核心业务内容分部,并将拓展集团在中国文娱行业的版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