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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范式(06682)拟8800万元出售广州健新22%股权

来源:智通财经 2024-02-09 15:2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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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第四范式(06682)拟8800万元出售广州健新22%股权)

智通财经APP讯,第四范式(06682)公布,于2024年2月9日(联交所交易时段后),基于该集团及目标公司业务发展和战略协同需要,公司全资附属公司第四范式北京、目标公司广州健新及承让人(宁波和荣盛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承让人将以代价人民币8800万元向第四范式北京收购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中的人民币1100万元对应股权(占其注册资本22%)。

完成股权转让后,第四范式北京将继续持有目标公司44%股权,不再控制目标公司董事会多数席位,目标公司将不再作为该公司附属公司,其财务业绩会以联营公司方式入账,不再并入集团账目。该集团除获得投资收益外,也会持续获得目标公司以联营公司方式入账的财务收入,总体财务状况保持稳定。同时,该集团将持续增强与目标公司的直接业务合作,基于目标公司在能源电力行业数位化、智能化的耕耘,将为集团带来更多的战略协同和长期回报。

基于目标公司优良的业务表现,于2024年2月9日(联交所交易时段后),目标公司及投资人(连云港欣能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订立增资协议,据此,投资人拟以向目标公司注资人民币2500万元的方式认购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50万元对应股权(占其经扩大注册资本的约4.76%)。

完成增资后,第四范式北京于目标公司股权因权益摊薄变为41.90%。该集团将继续获得目标公司提供的财务收益,同时与目标公司业务合作持续增强。

同时,基于目标公司的优良表现,其增资后,其后续发展将获得更多资金支援。

就增资而言,第四范式北京、目标公司、广州拾贝、广州健云、承让人及投资人于2024年2月9日(联交所交易时段后)订立股东协议,以规管(其中包括)目标公司的事务、业务及管理,以及目标公司股东之间的关系、权利及责任,其中,投资人获授目标公司若干标准少数股东权利,其中主要包括回购权、反稀释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购权、共同出售权、领售权。

据悉,目标公司于本公告日期为该公司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是能源电力行业数字化和智能化平台服务提供商。其主要从事向客户销售应用软件及硬体产品、应用开发及顾问服务,并主要集中于能源及电力行业。于本公告日期,该集团持有目标公司股本的66%,目标公司余下34%权益由广州拾贝及广州健云分别拥有约23.97%及约10.03%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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