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港股 - 港股公告 - 重大事项 - 正文

泰凌医药(01011):与Abcentra LLC就商业化Orticumab订立许可及合作协议

来源:智通财经网 2022-06-21 23:02:2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泰凌医药(01011)发布公告,于2022年6月21日,被许可方Green-Lif...

(原标题:泰凌医药(01011):与Abcentra LLC就商业化Orticumab订立许可及合作协议)

智通财经APP讯,泰凌医药(01011)发布公告,于2022年6月21日,被许可方Green-Life Technology (Hong Kong) Company Limited(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与许可方Abcentra LLC订立许可及合作协议,许可方有条件同意不可撤销地授予被许可方许可,即于中国内地、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新加坡、马来西亚及泰国等地区将该技术商业化的独家永久许可。

该技术为单克隆抗体(即Orticumab),目前处于临床试验II期,由许可方开发,用于治疗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牛皮癣、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及钙化性主动脉瓣疾病等五种疾病(每种疾病均为产品的适应症)。

Orticumab的成功开发将于中国拥有潜在的巨大市场。Orticumab将利用公司现有的药物销售及分销网络及经验在地区内实现商业化。许可及合作协议亦将有助公司履行框架协议积极推广及推出创新药物的要求,此为集团业务重组计划的一部分。

许可先决条件之一为公司、被许可方与顾问(Wang Minzhi先生及Gao Gui先生)订立顾问协议,公司将委聘顾问提供顾问服务。作为顾问服务的代价,待所有发行先决条件获达成后,公司将根据特别授权按发行价每股代价股份0.20港元向顾问配发及发行4.73亿股代价股份。

有关框架协议及潜在出售的业务最新进展,于2022年4月29日,公司与市政府签订框架协议。

中国政府一直重视中国健康及福利体系的现代化,并于近期推出了“第十四个五年”发展规划,以鼓励制药行业发展新技术。与市政府订立的框架协议被视为中国政府实施该政策的众多步骤之一。鉴于高新区优良营商环境及优美健康社区,以及市政府招商引资,公司与市政府签订框架协议,以成立合资公司,该公司为一家专注从事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的综合性生物科技与医药公司。

根据框架协议,市政府拟投资于公司多项研发项目。特别是,公司拟成立一家合资公司,将会投资于全球一流的生物新药;若干药品许可权;及精神科人工智能筛选技术等资产及科技,且预期合资公司将为公司的附属公司,以高新区市政府作为其新总部并将公司现有的制造能力转移至合资公司;市政府拟在高新区提供一幅土地,用于设立供合资公司使用的厂房及设施;市政府亦拟提供约人民币2亿元的资金,用于设立合资公司使用的厂房及设施;及市政府或其指定平台将向合资公司投资约人民币3亿元,以持有合资公司不超过15%的股权,退出期限为3年。

框架协议的实施和落实取决于最终合资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以及许可完成。合资公司的成立须待最终合资协议所载的先决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批准)达成后方告完成。

公司正与潜在买方就订立出售协议进行磋商的后期阶段,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苏州第壹将有条件同意出售而潜在买方将有条件同意购买苏州第壹的若干有形及无形资产。

出售协议属集团业务重组计划的一部分。根据框架协议,市政府拟提供(其中包括)一幅土地用于设立供合资公司使用的厂房及设施。上述土地可令集团将其总部及制造能力转移至位于高新区的合资公司,实现苏州第壹目前持有的位于苏州的资产的价值。潜在出售所得款项可提供额外资金以减轻集团目前所承担的债务负担。

于本公告日期,潜在出售的主要条款已基本商定,但集团尚未就潜在出售订立最终协议。

商业化权利的许可、潜在出售(如作实)及框架协议(如作实)将构成集团业务重组。董事认为,有关重组将显著改善集团的流动资金状况,从而带领集团打开医药行业成功之路的新篇章。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