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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方控股(01831)就北京石花洞鸟语林项目被判确认解除合作协议及租赁协议 将提出上诉

来源:智通财经网 2021-06-01 06: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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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方控股(01831)公布,根据2020年年报披露,该集团北京石花洞鸟语林项目的项...

(原标题:十方控股(01831)就北京石花洞鸟语林项目被判确认解除合作协议及租赁协议 将提出上诉)

智通财经APP讯,十方控股(01831)公布,根据2020年年报披露,该集团北京石花洞鸟语林项目的项目地盘土地拥有人(业主)向该集团全资附属北京繁星提出索偿,据此,业主寻求终止北京繁星与业主就项目地盘订立的战略合作协议及租赁协议,依据为北京繁星被指称因(其中包括)延迟该项目投资及建设的实施时间表而未能履行其于合作协议项下的责任。

于2021年5月31日,该公司接获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日期为2021年5月26日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确认解除合作协议及租赁协议,并判令北京繁星于判决书生效之日后30日内将项目地盘返还予业主。

于2019年及2020年两个年度,该项目并无为该集团贡献任何收益。于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应占土地租赁权约为人民币1.59亿元。因此,倘北京繁星最终须将项目地盘交还予业主,则该公司预计其不会对集团的收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然而,倘由于交还项目地盘而导致土地租赁权须作出悉数减值,则减值亏损人民币1.59亿元将占集团于2020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约36.75%,而公司会由净资产状况人民币6173.2万元变为净负债状况人民币9747.6万元。

北京繁星认为,业主于索偿中的指称毫无依据。尤其是,项目延期的原因众多,包括政策暂停、项目审批延迟及COVID-19大流行等均非公司控制或过错,而且,从合作协议与租赁协议的关系看,合作协议的履行情况及解除与否均不应影响北京繁星基于租赁协议取得的项目土地使用权,且北京繁星正常履行租赁协议,不曾发生违约行为。

于接获判决书后,该公司董事董事会已立即指示北京繁星管理层寻求中国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以维护其合法权利。于听取中国法律意见后,该集团认为北京繁星有理由就判决书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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