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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施(00244.HK)押后聆讯日期

来源:财华社 2021-05-15 1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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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华社讯】先施(00244.HK)公布,高等法院周五颁令,禁止香港老牌百货公司先施原大股东马景煊使用出售先施所得的资金。

(原标题:先施(00244.HK)押后聆讯日期)

【财华社讯】先施(00244.HK)公布,高等法院周五颁令,禁止香港老牌百货公司先施原大股东马景煊使用出售先施所得的资金。

于2021年5月14日,有关伟禄(01196.HK)就WD所得款项所提出对Win Dynamic发出非正审强制令之申请已于法院进行聆讯。于听取双方陈词后,法院将申请押后至待定日期以进行实质性辩论(“押后聆讯日期”),而伟禄将于法院确定押后聆讯日期后就此作出进一步公告。

于聆讯结束时,法院授出过渡性临时禁制令,有关禁制令将一直生效以待就申请作出实质性裁定,其限制Win Dynamic(其中包括):(a) 将其位于香港境內之任何资产移出香港,而不论有关资产是否以其本身名义拥有,亦不论该等资产是否由其单独或共同拥有,但以WD所得款项价值为限。

此外,以任何方式处置、处理或减少其任何资产之价值,而不论有关资产是否位于香港境內、是否以其本身名义拥有、是否单独或共同拥有,亦不论WinDynamic是否宣称对有关资产拥有实益权益,但以WD所得款项价值为限。

伟禄(01196.HK)将于适当时候透过作出进一步公告,以知会伟禄股东及公众有关申请及押后聆讯日期之任何重大事态发展。

伟禄去年5月公布以5.2亿元,收购本港老牌百货公司先施。同年10月,先施大股东马景煊与伟禄订立赠款协议,提出无偿送赠2.6亿元(出售6.63亿股份的所得款项)予公司,作为营运资本,惟在今年2月拒绝送赠公司2.6亿元,并指当时受到威迫。

伟禄本周一(5月10日)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颁令由马景煊及先施非执行董事陈文卫持有的Win Dynamic,有法律义务支付先施上述款项。高等法院今日(14日)颁发禁制令,禁止Win Dynamic转移其香港资产,以及禁止以任何方式处置、处理或减少其资产的价值,以防马景煊使用出售先施所得资金。

根据早前公司通告,先施董事会在今年2月收到Win Dynamic信函,宣称该送赠2.6亿予先施的契据属无效且即时取消,原因是该契据是由Win Dynamic在受到不当影响及威迫,且在无获给予独立法律代表或适当意见之情况下签立。

今日马景煊的代表律师在庭上表示,马景煊去年10月在没有专业顾问陪同下,受到不当影响及威迫而作出相关送赠。直至今年一月尾,委托律师及财务顾问后,立即作出取消契据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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