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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股权激励新规后获批首例!还有这些央企股权激励在路上

来源:证券时报 2019-11-21 1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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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央企股权激励新规后获批首例!3000万股票授予800人 还有这些央企股权激励在路上)

东方电气拟面向不超过800位骨干的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国资委批复,成为央企股权激励新规颁布后首家获批的央企。

继国务院国资委正式公布央企股权激励新规后,11月20日东方电气(600875)晚间公告,公司拟面向不超过800位骨干的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国资委批复,成为央企股权激励新规颁布后首家获批的央企。另有数家央企上市公司在新规后披露了股权激励董事会预案。

股票激励计划获批

根据批复内容,本次东方电气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面向公司(含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一线骨干(不包括监事、独立董事),拟授予人数不超过800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控制在3000万股以内,占公司总股本的0.97%,其中授予激励对象个人的限制性股票份额最高为15万股。具体授予数量,按照实际授予价格、预期收益水平相应调整。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东方电气A股股票。

上市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禁售期为2年;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东方电气A股股票。

按照授予条件,授予年度的前一财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3.5%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经济增加值改善值为正。

另外,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需要满足解锁年度的前一财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0%(以2018年为基数),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不低于4%、4.5%、5%,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经济增加值改善值为正。

根据9月份公布的草案,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5.93元。截至11月20日收盘,公司A股股价收于8.61元/股。截至今日发稿,东方电气A股股价最新报8.66元/股。

显示,2018年东方电气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同比增长6.77%,净资产收益率(加权)为3.9%,今年有望满足授予激励计划条件。截至今年9月30日,净利润增速同比升至13.54%。

东方电气在草案中指出,本次实施激励计划是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化国有企业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推进国有企业中长期激励机制建设重要精神的关键举措;实施本激励计划对推动公司“十三五”、“十四五”规划落地,建设公司核心人才团队,增强经营活力和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具有重要意义。

多家央企披露股权激励预案

作为全球最大的发电设备供应商和电站工程总承包商之一,东方电气在9月份就公告了激励计划草案,从统计的股权激励实施情况来看,东方电气成为国务院股权激励新规颁布后首家获批的央企;另外,韶钢松山、新兴铸管、中航光电等央企也在新规颁布后公布了股权激励董事会预案。

其中,中航光电拟向激励对象授予3206.5万股股票,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9963%,覆盖合计1215位高管和核心骨干,激励力度较大。

据媒 体统计,此前中远海发、冠豪高新等10余家央企上市公司都曾明确表示将回购股份用于后续股权激励。

国务院在11月11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提高了股权授予数量的占比,并放开了授予价格下限,业绩考核更具弹性。比如在提高授予数量占比方面,通知将科技创新型上市公司首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数量从总股本的1%提高至3%,重大战略转型等特殊需要的上市公司两个完整年度内累计授予数量放宽至5%;为完善股权激励业绩考核要求,通知着重引导企业开展国际对标行业对标。

国资委研究中心统计指出,目前国企的收入结构中,传统行业占比多,而新兴产业占比较少,目前共有45 家中央企业控股的92家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占中央企业控股境内外上市公司的 22.8%,主要分布在通信与信息技术、医药、机械、军工、能源等战略新兴行业领域。

华泰证券指出,未来通过股权激励等系列现代化企业制度改革,科创类国企有望在这一轮科技周期中承担自主可控、技术升级等重要使命,在激励机制理顺的条件下,科技国企的研发实力有望提升、成长空间有望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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