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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墨龙、青岛中程再遭索赔 北汽蓝谷案时效仅剩一个月

来源:投资快报 2019-08-06 0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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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山东墨龙、青岛中程再遭索赔 北汽蓝谷案时效仅剩一个月)

继方正证券索赔案取得二审进展后,A股市场其他投资者索赔案也在持续推进。《投资快报》记者从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处获悉,近日,其受部分广东投资者的委托亲自前往济南中院、青岛中院分别提交了山东墨龙、青岛中程索赔案的起诉材料,法院均已收下材料。其中,山东墨龙案当场获受理,青岛中程索赔案网上立案获审核通过。

山东墨龙案已有投资者获赔

2017年9月26日,山东墨龙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自此,山东墨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正式拉开帷幕。时隔一年多后,有部分投资者的索赔案件已经历了一审、二审的司法程序,原告投资者获得胜诉判决且已获得赔偿款。济南中院一审判决山东墨龙需赔偿投资者损失的72%,对此,山东高院二审也已维持原判。

前序胜诉判决对符合一定条件的投资者来说无疑是个可挽回部分损失的好机会,“此次法院受理的山东墨龙投资者索赔案正是受到前序投资者已获胜诉判决的鼓舞。”谢良律师称,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5年4月25日至2017年3月21日期间买入且在2017年3月22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的权益受损投资者仍可索赔,诉讼时效还剩一年左右。

青岛中程索赔案网上立案获审核

据了解,对于此次青岛中程索赔案的起诉材料,法院当场收下后提示律师通过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立案。目前,该案网上立案已获审核通过。

青岛中程索赔案起因也是该公司此前因信披违规被证监会处罚。早在2018年4月26日,该公司就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此后,受损的部分投资者相继到法院起诉,目前该案已有部分案件开庭但尚未出一审判决。“不过,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并参照类似胜诉案例,若投资者在2014年8月26日至2015年8月3日期间买入且未完全卖出青岛中程(原恒顺众昇)股票而存在亏损的,后续仍可自行或委托律师主张索赔权利才会有希望获赔。”谢良律师提示。

北汽蓝谷索赔案诉讼时效仅剩一个月

相比山东墨龙和青岛中程索赔案,北汽蓝谷索赔案已渐近尾声。早在2016年9月12日晚间,北汽蓝谷的前身S前锋曾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S前锋被处罚后,相继有投资者将该公司告上法庭。

根据该公司2018年9月26日发布的《关于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北汽蓝谷”,谢良律师指出,虽然公司名称发生了变化,但其法律主体地位并未改变。该案中,其代理的部分投资者案件因该公司住所变更被成都中院裁定移送北京二中院,但根据此前成都中院已作出的一审判决,在2011年1月15日到2015年7月27日之间买入并且在2015年7月28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s前锋股票(股票代码:600733)的推定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本案诉讼时效将于今年9月12日到期,目前仅剩最后一个月。

(文章来源:投资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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