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旺(00984)指,早在2014年12月18日,永旺华南与永旺资讯服务订立业务委托代理协议。根据业务委托代理协议,永旺资讯服务向永旺华南就设立及维持新积分卡及其他相关服务提供服务,而永旺华南就业务委托代理协议项下所提供的服务向永旺资讯服务支付服务费。业务委托代理协议为期3年,自2014年12月18日开始至2017年12月17日结束。
公司指,自2014年12月18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期间、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及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止期间,业务委托代理协议项下的过往交易金额分别为1.52万元(人民币,下同)、281.01万元及216.26万元。并无超出原全年上限。
但是,鉴于招募新会员的数目、每月输入会员资料的数目、自2016年1月1日起至目前,新积分卡会员购物所产生的销售额有所增加,董事预期将超出原全年上限并因此修订原全年上限。即: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原全年上限为320万元,经修订为全年上限400万元;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17日期间,原全年上限为400万元,经修订为600万元。
公司指,订立业务委托代理协议有助公司提升向其持卡人所提供的服务、提高客户的忠诚度、改善销售额,并扩张持卡人基础,及使公司更有效地经营其业务,并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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