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港股 - 公司报道 - 正文

奇峰化纤修订新吉盟销售协议年度上限至5亿元

来源:智通财经 2016-10-05 11:08:4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奇峰化纤(00549)发布公告,由于第三方客户对腈纶纤维产品需求增加致使2016年JCF集团进出口对吉盟根据新吉盟销售协议提供的腈纶纤维产品的需求预期增加,预期经批准的年度上限人民币2.7亿元将于2016年底前会被超出。因此,董事会建议将新吉盟销售协议下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交易年度上限修订至人民币5亿元。

据悉,该公司于2014年7月7日刊发的公布。吉盟与JCF集团进出口订立新吉盟销售协议,据此,吉盟将于2014年9月5日至2016年12月31日向JCF集团进出口销售腈纶纤维产品。新吉盟销售协议由股东在该公司于2014年9月5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且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上限人民币270百万元亦在该公司的上述股东特别大会上获批准。

公告称,截至2014年及2015年12月31日止两个年度以及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6个月,新吉盟销售协议项下的实际总交易金额分别约为人民币260万元、人民币1.074亿元及人民币1.84亿元。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