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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新股规则调整 上市申请有效期延至12个月

(原标题:港交所新股规则调整 上市申请有效期延至12个月)

8月21日,港交所旗下全资附属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宣布,在符合一定条件及保障措施的情况下,合资格新上市申请的有效期由递交上市申请表格之日起计,由6个月延长至12个月(以下简称“短期豁免”)。该豁免将自公告之日起3年内适用。

据悉,这一新举措有如下三大特点:一是合资格新上市申请的有效期将由6个月延长至12个月,新措施将实施3年;新措施实行新老划断,目前上市申请有效以及后续新申请的,有效期将延长到12个月。二是此项调整将提升申请人管理上市时间表的灵活性,并减少重复工作。三是监管标准及投资者保障维持不变。

此前港股拟上市企业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之后,该申请只有6个月有效期,但企业需要走完多个监管流程,到期失效之后,拟上市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需要对上市申请进行数据和材料更新后再次递交,这意味着企业和监管都面临着大量的重复劳动。

事实上,对这一变化市场早有相关呼声。此前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人士就曾向记者坦言:“6个月有效期太短,一过又得重新准备材料。虽然增加工作量我们还能再收一定费用,但实际上却是一种浪费。”

记者通过Wind统计发现,仅今年以来首次递表的公司中,就有92家公司的港股上市申请处于失效状态。

港交所方面表示,短期豁免将为申请人、保荐人及其顾问管理上市时间表提供更大灵活性,并减少重新提交上市申请的频率和后续反复更新文件及材料的负担,让他们可以集中精力保障申请材料及上市文件的质量。此项调整不会改变联交所现行的监管标准或投资者保障。获得延长有效期的申请人仍须遵守所有适用的《上市规则》,并提供完整及最新信息(包括最新业务及财务信息),以便监管机构能够适当评估每宗申请,投资者能够作出知情决定。

港交所还表示,在整个新上市申请过程中,申请人、保荐人及其顾问应密切关注申请进度,及时向监管机构通报重大进展,并提交切实可行的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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