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实施五周年 制定配套法规57件)
10日,海南省新闻办公室举办专场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颁布实施五周年相关情况。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颁布五年来,海南先后制定57件自贸港法规,其中23件涉及变通63部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确保了海南自由贸易港改革创新于法有据、方向正确。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磊介绍,过去五年海南省人大常委会重点在五个方面加强了立法:一是加强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立法。制定“二线口岸”通关信用管理若干规定、极简审批条例、外商投资条例等法规,就经营主体放宽准入、自主经营、便利退出、要素获取作出一系列创新性规定,保障各类生产要素便捷高效流动。二是加强营商环境立法。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平竞争条例、国际商事仲裁发展若干规定等法规,有力引领、推动和保障了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三是加强主导产业和重点园区立法。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促进种业发展若干规定、洋浦经济开发区条例等法规,以立法支持和推动加快构建具有海南特色和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四是加强风险防控立法。制定反走私条例(试行)、禁毒条例、免税购物失信惩戒若干规定等法规,以立法筑牢自贸港风险防控屏障。五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民生保障立法。制定进境环境安全准入管理若干规定、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规定等法规,以立法保障群众在自贸港建设中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强。
王磊说,海南各市县、各部门认真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确立的核心制度,在贸易、投资、财税、生态、产业、人才、综合保障等重点领域,取得了阶段性显著成效。如聚焦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率先推行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近五年,经营主体数量增长近2.5倍。
据了解,下一步,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将更加重视运用自贸港法规制定权,探索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开放制度体系,为我国高水平改革开放闯路子、作示范,更好助力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据新华社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