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港股 - 公司报道 - 正文

中信证券业务发生变更!

(原标题:中信证券业务发生变更!)

近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核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业务范围的批复》,核准了中信证券部分业务的变更。

证监会的批复表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范围的请示》(中信证券〔2025〕2656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08〕42号,经证监会公告〔2025〕5号修改)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核准中信证券变更业务范围,将“融资融券”变更为“融资融券(限广东省(深圳市除外)、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云南省、贵州省、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域)”。中信证券应当平稳做好后续工作,确保客户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妥善安置员工,维护社会稳定。

证监会表示,中信证券应当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工作。中信证券应当自换领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向证监会申请换发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中信证券应当根据本批复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住所地证监局报备所修改条款。

与此同时,深圳证监局也发布了《关于核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范围的批复》。

批复称,中信证券报送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范围的请示》(中信证券〔2025〕265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5〕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核准中信证券变更业务范围,将业务范围中的“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域);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咨询”变更为“证券经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销金融产品(以上各项业务限广东省(深圳市除外)、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云南省、贵州省、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域);证券自营(除服务广东省(深圳市除外)、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云南省、贵州省、山东省、河南省证券经纪业务客户的证券自营外);证券投资咨询(其中证券投资顾问业务限服务广东省(深圳市除外)、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云南省、贵州省、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域)”。

中信证券应当平稳处理好减少业务的了结事项,确保客户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妥善安置员工,维护社会稳定。中信证券应当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自变更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准予变更登记文件和本批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换领《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你公司应当自取得换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准予变更登记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报我局备案。

据悉,上述事项为中信证券收购广州证券的后续事项。此前,经证监会批准,中信证券先后于2004年和2006年对万通证券(现中信证券(山东))和金通证券(现金通有限)进行股权收购。按照《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试行规定》相关规定,证券公司与其子公司、受同一证券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之间不得经营存在利益冲突或者竞争关系的同类业务。

中信证券为避免与中信证券(山东)和金通有限构成竞争关系,对母、子公司所经营的业务进行了划分,并在报请证监会批准后相应对经营范围进行了调整,将这两家子公司定位为在特定区域经营特定业务的子公司,中信证券经营除上述特定区域特定业务之外的业务。

收购广州证券之后,中信证券参照上述模式,在证监会允许的过渡期内尽快调整中信证券华南的业务定位和各自的业务范围,解决可能存在的潜在利益冲突或同业竞争情况。根据整合计划,中信证券华南定位为中信证券在特定区域经营特定业务的子公司,拟在广东(不含深圳)、广西、海南、云南和贵州开展业务,同时中信证券将相应变更业务范围,并根据监管要求作出切实避免同业竞争的有效措施。上述业务范围变更事项的具体安排,以证监会的最终批复为准。

广州证券于1988年设立,2020年1月并入中信证券,并更名为中信证券华南。2024年,中信证券华南实现营业收入11.13亿元,增长33.95%;实现营业利润4.31亿元,增长17.76%。

fund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信证券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