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港股 - 港股公告 - 正文

新华通讯频媒(00309):已与要求人士达成协议 将撤销原诉传票所启动的法律程序

(原标题:新华通讯频媒(00309):已与要求人士达成协议 将撤销原诉传票所启动的法律程序)

智通财经APP讯,新华通讯频媒(00309)发布公告,公司与要求人士已于2026年2月3日达成协议,将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同意传票,以撤销原诉传票所启动的法律程序,并取消该传票实质论点的聆讯。

此外,自2026年2月3日起生效:林双先生及陈瑞庭先生已获委任为执行董事;袁家泰先生已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及梅基本先生已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建华先生已辞任执行董事及方敏女士已辞任非执行董事,自2026年2月3日起生效,以投入更多时间处理彼等的其他业务事务。

根据上述董事变更,自2026年2月3日起生效:袁先生及梅先生已获委任为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林先生及梅先生已获委任为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及林先生、陈先生及梅先生已获委任为公司薪酬委员会成员。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新华通讯频媒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