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公司新闻 - 正文

辰兴发展两交易通函延迟 获联交所豁免至2月底寄发

来源:观点 2024-01-31 16:58: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其一,关于出售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晋中开发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1%股权的交易,原定于2024年2月9日或之前寄发的通函将延迟。其二,关于收购四川辰兴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16.11%股权及注资绵阳辰兴雅致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的交易,相关通函亦将延后寄发。

(原标题:辰兴发展两交易通函延迟 获联交所豁免至2月底寄发)

观点网讯:1月31日,辰兴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公告,涉及两则主要交易更新。其一,关于出售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晋中开发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1%股权的交易,原定于2024年2月9日或之前寄发的通函将延迟。其二,关于收购四川辰兴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16.11%股权及注资绵阳辰兴雅致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的交易,相关通函亦将延后寄发。

根据公告,两则通函的延迟原因均为工作范围较预期广泛及中国农历新年假期可能影响响应速度,导致核数师需要更多时间审阅债务声明。因此,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41(a)条,并于2024年1月30日获得批准,但须在2月29日或之前寄发上述通函并公告披露豁免。若公司情况有变,联交所可撤销或变更豁免。

此次交易更新显示,辰兴发展在积极推进资本运作的同时,也面临着一定的时间压力和监管要求。市场将持续关注相关交易的进展和公司的后续动作。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辰兴发展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