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因个人担保被呈请破产曹忠“背锅” 五龙电动车昨发澄清公告回应)
9月22日,五龙电动车发布公告称,根据公开资料及经该公司主席及执行董事曹忠确认,李嘉诚旗下Li Ka Shing(Canada)Foundation已对曹忠提出破产呈请。公告发布后引发市场高度关注,五龙电动车股价连续两日有较大幅度下探。
9月24日午间,五龙电动车(00729.HK)发布公告,就近两日市场关注较大的“破产呈请”相关事项作出澄清。
公告称,公司于2019年9月23日及2019年9月24日,收到若干投资者就破产呈请的查询,并留意到2019年9月23日,有若干媒体提及破产呈请为李嘉诚基金会向向该公司提出。
五龙电动车表示,破产呈请为曹忠的个人事宜,公司及其任何附属公司皆非破产呈请的相关方。根据曹忠及Li Ka Shing (Canada) Foundation提供的资料,破产呈请下的责任与五龙电动车或其运营并无关连。
据了解,此次曹忠被李嘉诚基金会呈请破产,实际上源于其早前的一项个人担保,其并非直接债务人。
2011年,彼时还未更名为中国资源交通的中国木业(00269.SZ)发布公告,通过发行6年期可转债,募集资金30亿元,用于在内蒙古兴建及经营中国首条专为煤炭运输而设立的重载收费高速公路,李嘉诚基金会认购了其中的14亿元可转债,年息为9%,时任中国木业董事会主席的曹忠为此提供了个人担保。后续可转债进入转股期后,未达到债转股的条件,中国木业陆续向李嘉诚基金会支付了部分利息及本金,但截至目前,仍有部分本息有待偿还。
李嘉诚基金会表示,对于投资上述债券之应得款项被长期拖欠,经多次交涉无效,惟有向债券担保人追讨,并诉诸法律行动。
有分析人士表示,近年来,上市公司管理者个人为上市公司主体提供担保的案例屡见不鲜,这些案例往往出于帮助上市公司更好获得融资角度考虑,但若经济环境发生变化,上市公司在相关债务偿还方面能力不足时,这些管理者个人,往往就成为“背锅”的角色,尤其对于职业经理人来说,建议在做相关决策时,还需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