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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亚企业控股(08173):法院驳回上诉 许达利及Lily Bey Lay Lay须向Evotech支付4.2万新加坡元

(原标题:万亚企业控股(08173):法院驳回上诉 许达利及Lily Bey Lay Lay须向Evotech支付4.2万新加坡元)

万亚企业控股(08173)公布,就Evotech在新加坡共和国高等法院对许达利违反作为Evotech董事及僱员的职务;和Lily Bey LayLay违反作为Evotech董事的职务,于2018年11月7日,许达利及Lily Bey LayLay(统称为“上诉人”)向法院提交上诉通知,对由审理该案的法院法官所作出的判决提出上诉,判Evotech胜诉而他们须共同和各别地对判决款项负责。

于2019年8月13日,法院进行聆讯及驳回整项上诉人案件。法院颁布上诉人须向Evotech支付费用4.2万新加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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