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港股 - 公司报道 - 正文

新华通讯频媒(00309)已展开安排以剔除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的传票

来源:智通财经网 2019-04-18 19:43: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新华通讯频媒(00309)已展开安排以剔除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的传票)

新华通讯频媒(00309)公布,于2017年11月10日,公司接获Brave Venture Limited取得的塬诉传票,针对公司、公司全体现任董事,即俱孟军、劳国康、俞光、季为、温新年、王琪、曾志汉及何衍业,以及公司前董事,即赵静滢及黄汉杰,就指称违反陈美兰法官于2017年9月12日对高院杂项案件2017年1901号的判令,而申请判令。

公告称,公司已展开安排以剔除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的该传票。初审聆讯已于2019年4月8日进行,陈美兰法官颁令Brave Venture

Limited于初审聆讯日期后28 日内提交及送达誓章及该公司于其后14日内提交及送达誓章。

剔除申请的聆讯由香港高等法院定于2019年8月15日上午十时正。

(文章来源:智通财经网)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