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星新能源(03395.HK)发布公告,于2026年4月20日,阿尔伯塔能源监管机构(AER)已授予本公司7.5万吨/年液化天然气(LNG)项目用地的土地处置权。该项目总面积(包括进场道路)约为17公顷(17万平方米)。该土地处置权自2026年4月20日起生效,并将于2051年4月19日届满。
截至2026年4月27日收盘,吉星新能源(03395.HK)报收于0.26港元,下跌3.7%,成交量8000.0股,成交额2045.0港元。投行对该股关注度不高,90天内无投行对其给出评级。
吉星新能源港股市值2.35亿港元,在燃气Ⅱ行业中排名第20。主要指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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