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宇环保(00436.HK)发布公告,诚如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2月7日的公布所披露,原告人不服该法院的判决,并各自向该法院提交了落款日期为2023年1月29日的民事上诉状,及该法院于2023年2月2日签发的送达回证。该附属公司已收到高级法院就该等诉讼作出的两份日期均为2026年4月3日的民事判决书。根据该等判决书,高级法院已应原告人的上诉,下令:
截至2026年4月13日收盘,新宇环保(00436.HK)报收于0.06港元,与上一交易日持平,成交量4.0万股,成交额2200.0港元。投行对该股关注度不高,90天内无投行对其给出评级。
新宇环保港股市值1.67亿港元,在环保工程及服务行业中排名第23。主要指标见下表: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