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恒有源集团(08128.HK)发布公告,于2026年4月3日,恒有源投资(被告)接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民事传票。上海港泽(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解除股份转让协议及补充股份转让协议(北京润古为本案的另一被告);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股份转让款人民币2.37亿元及资金占用费人民币4070.44万元;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人民币20万元及保全担保费;及判令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上述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人民币2.78亿元。
截至2026年4月8日收盘,中国恒有源集团(08128.HK)报收于0.04港元,与上一交易日持平,成交量0.0股,成交额0.0港元。投行对该股关注度不高,90天内无投行对其给出评级。
中国恒有源集团港股市值1.57亿港元,在电力行业中排名第28。主要指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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