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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俊集团控股(01013.HK)及第二被告已向香港高等法院提交上诉通知书

伟俊集团控股(01013.HK)发布公告,于2026年2月23日,本公司接获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日期为2026年2月13日针对本公司及玮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第二被告)作出的一项盖印判决书(该判决书)。该判决书规定(i)本公司及第二被告须向铨玮有限公司(原告)各支付款项267.22万港元,以及该笔款项自2023年9月7日起按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最优惠利率加一厘年利率计算利息,按判定利率计算至该笔款项付清为止;及(ii)本诉讼的费用,有关费用已获大律师证书并经简易评定,由本公司及第二被告向原告共支付11.1万港元,须立即支付。

截至2026年2月25日收盘,伟俊集团控股(01013.HK)报收于0.9港元,与上一交易日持平,成交量9.0万股,成交额8.1万港元。投行对该股关注度不高,90天内无投行对其给出评级。

伟俊集团控股港股市值2.41亿港元,在通信设备行业中排名第21。主要指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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