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高新能源(01250.HK)发布公告,紧随要约结束后,待完成转让有效接纳股份要约的合共8293.65万股要约股份予要约人后,4.79亿股公司股份(股份),相当于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21.31%由公众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持有。因此,于结束公告日期,上市规则第8.08(1)(a)及13.32(1)条所载的25%最低公众持股量规定未获遵守,适当步骤将会被采取,以确保股份有足够的公众持股量。于本公告日期,要约人有意由其向选定的独立第三方或在市场上,以减配或出售充足数目的股份的方式恢复股份的公众持股量。
投行对该股关注度不高,90天内无投行对其给出评级。
山高新能源港股市值38.19亿港元,在电力行业中排名第16。主要指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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