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华智慧能源(01083.HK)发布公告,为配合首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设立,卖方(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订立如下协议:与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管理人订立特殊目的公司转让协议,将其于特殊目的公司(一家投资控股公司)的100%股权出售予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管理人,代价为人民币170万元;及与特殊目的公司订立项目公司转让协议,于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管理人根据特殊目的公司转让协议收购特殊目的公司后,按项目公司转让代价,将于项目公司(主要于中国从事屋顶光伏发电及储能电站项目业务)的100%股权及项目公司欠卖方的贷款出售予特殊目的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日收盘,港华智慧能源(01083.HK)报收于3.04港元,上涨0.33%,换手率0.02%,成交量76.8万股,成交额232.31万港元。投行对该股关注度不高,90天内无投行对其给出评级。
港华智慧能源港股市值105.46亿港元,在燃气Ⅱ行业中排名第8。主要指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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