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港股 - 公司报道 - 正文

阳光油砂(02012.HK)就有关判决提出上诉

来源:证券之星港美股 2024-01-03 17:13:4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阳光油砂(02012.HK)发布公告,于2023年12月13日,公司收到纽约州法院判决, 裁定公司需向非延期持有人支付到期未付的债券相关本金与利息合共1969.42万美元。

截至2024年1月3日收盘,阳光油砂(02012.HK)报收于0.53港元,下跌10.17%,换手率0.01%,成交量2.5万股,成交额1.42万港元。投行对该股关注度不高,90天内无投行对其给出评级。

阳光油砂港股市值1.44亿港元,在石油开采Ⅱ行业中排名第6。主要指标见下表:

图片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由算法生成,与本站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的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等,如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阳光油砂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