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虫元宇宙(08645.HK)发布公告,集团于中国境内的全资附属公司米虫科技信息(深圳)有限公司(深圳米虫)、米虫互联网络(武汉)有限公司(武汉米虫)在2023年8月21日收到中国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签发的《行政裁定书》(编号:(2023)赣0902财保77号),据该《行政裁定书》声称,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宜春市袁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申请人认为深圳米虫、武汉米虫与其他分别位于广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天津市、安徽省和福建省等地的十个与集团无关的法律主体“在经营时涉嫌传销”,并向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要求临时查封、冻结深圳米虫、武汉米虫名下银行存款或其他同等价值财产分别为人民币800万元和人民币3617万元。经公司核实,深圳米虫和武汉米虫名下的银行存款分别被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查封、冻结了人民币800万元及人民币9.23万元的存款(临时暂停银行账户)。
截至2023年8月25日收盘,米虫元宇宙(08645.HK)报收于0.5港元,下跌12.28%,换手率0.05%,成交量32.4万股,成交额16.17万港元。投行对该股关注度不高,90天内无投行对其给出评级。
米虫元宇宙港股市值3.42亿港元,在互联网传媒行业中排名第49。主要指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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