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星新能源(03395.HK)发布公告,内容涉及建议根据一般授权发行1000万股认购股份,如先前公告所披露,其中包括完成须待先决条件于2023年7月31日或之前或公司可全权酌情决定的其他日期达成后方告作实;及公司预计将于2023年7月初收到认购人须支付以购买认购股份的相关资金。于公司与认购人进一步讨论后,公司现预计其须于2023年8月初方收到认购价全数款项的相关资金。为了容许有更多时间落实完成,公司已决定将先决条件的完成日期延长至2023年8月31日。
截至2023年7月31日收盘,吉星新能源(03395.HK)报收于0.32港元,上涨0.0%,换手率0.0%,成交量0.0股,成交额0.0港元。投行对该股关注度不高,90天内无投行对其给出评级。
吉星新能源港股市值1.44亿港元,在燃气Ⅱ行业中排名第23。主要指标见下表: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由算法生成,与本站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的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等,如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