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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强控股(08262.HK)接获书面判决,被告需向明凯投资支付1500万港元贷款总额、利息及诉讼费用

来源:证券之星港美股 2023-07-20 22:3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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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强控股(08262.HK)公布,有关先前贷款,贷款人(该公司附属明凯投资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2月5日向借款人提出起诉,陈汉荣(已故,其后由其遗产的私人代表袁秀莲代表)及袁秀莲作为先前贷款的借款人(被告),传票号为2022年第HCA1702由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发出。于2023年7月19日,公司收到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发出的书面判决,其中指出被告需向贷款人付款:

截至2023年7月20日收盘,宏强控股(08262.HK)报收于0.18港元,上涨0.0%,换手率0.0%,成交量0.0股,成交额0.0港元。投行对该股关注度不高,90天内无投行对其给出评级。

宏强控股港股市值1.46亿港元,在专业工程行业中排名第63。主要指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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