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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玛医疗(03309.HK)拟认购及收购北京中因科技合共约10.23%股本

(原标题:希玛医疗(03309.HK)拟认购及收购北京中因科技合共约10.23%股本)

格隆汇5月20日丨希玛医疗(03309.HK)公告,公司欣然宣布,于2026年5月20日:(i)公司间接全资附属香港(国际)眼科医疗订立希玛B轮投资协议,据此,香港(国际)眼科医疗已有条件同意认购,而目标公司北京中因科技已有条件同意配发及发行目标公司653,706股新股份,占目标公司紧随希玛B轮投资完成后经扩大已发行股本约6.72%,总代价为人民币9000万元;

(ii)香港(国际)眼科医疗订立A轮购股协议,据此,香港(国际)眼科医疗已有条件同意购买,而苇渡投资及苏州景铄已有条件同意出售目标公司228,873股股份,相当于目标公司经B轮投资扩大完成前已发行股本约2.52%,以及经希玛B轮投资扩大后已发行股本约2.35%,总代价为人民币1512.5万元;

(iii)香港(国际)眼科医疗订立B轮购股协议,据此,香港(国际)眼科医疗已有条件同意购买,而荷塘创新基金及荷慧生物科技已有条件同意出售目标公司75,661股股份,相当于目标公司经B轮投资扩大完成前已发行股本约0.83%,以及经希玛B轮投资扩大后已发行股本约0.77%,总代价为人民币500万元;

(iv)香港(国际)眼科医疗订立C轮购股协议,据此,香港(国际)眼科医疗已有条件同意购买,而广州合赢已有条件同意出售目标公司37,830股股份,相当于目标公司经B轮投资扩大完成前已发行股本约0.42%,以及经希玛B轮投资扩大后已发行股本约0.39%,总代价为人民币250万元。

于该等交易悉数完成后,(i)香港(国际)眼科医疗将持有目标公司经扩大已发行股本约10.23%及(ii)从会计角度而言,公司不会将目标公司的财务表现综合计入其财务报表。香港(国际)眼科医疗就该等交易应付的总代价为人民币1.13亿元。

目标公司由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孵化,已发展成为中国领先的眼科基因疗法新创企业。其ZVS101e项目是治疗BCD的潜在首创眼科基因疗法。

集团为一家医疗服务供应商,专注于在香港及中国内地提供眼科及牙科护理服务。参与并投资于创新药物及医疗器械,特别是在眼科领域乃集团的新策略及新举措。董事认为,该等交易实属具吸引力的战略投资,通过投资于领先眼科基因疗法新创企业,藉此有机会继LuxturnaRPE65基因疗法后,取得潜在中国首个及全球第二个基因疗法。倘获监管批准,凭着香港的"1+"机制,预期集团可将目标集团获国家药监局批准的首创眼科基因疗法,以加速方式引入香港进行注册。这与集团致力为有需要的患者提供最新、最优质眼科治疗的策略高度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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