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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联交所:对大唐集团及一名董事、高管采取纪律行动

(原标题:香港联交所:对大唐集团及一名董事、高管采取纪律行动)

智通财经APP获悉,4月28日,香港联交所对大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一名董事及一名高级管理层成员的纪律行动,向该公司除牌时的执行董事兼主席吴迪先生及除牌时的高级管理层成员兼副总裁刘伟平先生作出损害投资者权益声明及谴责。经调查,该公司于2022年通过其附属公司(该集团)进行了一宗价值17.6亿元人民币的土地补偿交易,并向其控股股东及关连实体(控股股东集团)提供合共10.3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分别违反了《上市规则》第十四章及第十四A章下的主要交易及关连交易规定。

这是由于吴先生未能履行诚信责任及以应有技能、谨慎和勤勉行事的责任,亦未尽力促使该公司遵守《上市规则》。尤其是,他允许该集团在未有遵守《上市规则》及其内部监控及程序的情况下执行相关交易,且没有知会该公司董事会。

在吴先生声称的授权下,刘先生促使该集团向控股股东集团提供财务资助,但未有(i)通过其办公室自动化审批系统及汇报机制;及(ii)遵守《上市规则》。有鉴于此,刘先生的作为或不作为导致违反,又或在知情情况下参与该公司向控股股东集团提供财务资助,导致该公司违反《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下的公告、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吴先生及刘先生声称,提供财务资助是因为控股股东集团不时也会为该集团提供财务支援。他们亦声称并不熟知适用的《上市规则》规定。该公司、吴先生及刘先生均未就各自《上市规则》的违规事项及/或在《上市规则》下的责任提出抗辩,并接受对他们施加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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