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港股 - 公司报道 - 正文

庄士中国(00298.HK):对诽谤文章的发布予以强烈谴责

(原标题:庄士中国(00298.HK):对诽谤文章的发布予以强烈谴责)

格隆汇4月10日丨庄士中国(00298.HK)发布公告,公司注意到中国多个社交媒体平台一直发布多篇属诽谤性质且载有对公司、庄绍绥先生、庄家彬先生及/或集团的贬损言论的文章(“该等诽谤文章”)。该等诽谤文章的内容主要重复周女士过往多年向中国法院提出的各项民事诉讼,而该等诉讼均已被驳回及缺乏理据。

董事会对该等诽谤文章的发布予以强烈谴责。该等诽谤文章的发布乃出于恶意对庄绍绥先生、庄家彬先生及集团造成困扰与骚扰。

董事会重申:

除长沙集团外,集团及公司任何董事概无与该等股东进行任何投资。

过去多年,集团一直奉公守法遵守与长沙集团相关的所有监管、财务及税务法律。

过去多年,周女士向中国法院提出针对集团及前董事的所有民事诉讼完全毫无根据,且缺乏任何实质内容,其后均被法院驳回或由其自行撤回。

周女士甚至不惜使用法院其后认定真实性不认可或与法院另案生效判决认定事实不符的文件,以达成其对集团毫无根据的指控。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庄士中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