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港股 - 新股资讯 - 正文

新股消息 | 先声再明拟港股上市 中国证监会要求补充说明历史沿革中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原标题:新股消息 | 先声再明拟港股上市 中国证监会要求补充说明历史沿革中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智通财经APP获悉,中国证监会发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6年2月9日—2026年3月2日)》。中国证监会国际司共对7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其中,要求先声再明补充说明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价格、定价依据,是否实缴出资,是否存在未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出资方式存在瑕疵的情形;历史沿革中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等事项。据悉,先声再明已于1月9日向港交所主板递交上市申请,摩根士丹利和中金公司为联席保荐人。

中国证监会请先声再明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关于股权变动:(1)请说明公司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价格、定价依据,是否实缴出资,是否存在未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出资方式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就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2)请说明公司历史沿革中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3)就已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二、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及实际业务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中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并提供明确依据。

三、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四、请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的要求,说明控股股东主营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关系。

招股书显示,先声再明聚焦于肿瘤创新药物的研究、开发与商业化。其目前拥有五款商业化创新药物、逾15种处于临床和IND申报准备阶段高潜力的候选药物,以及多个发现项目。根据灼识咨询报告,于2025年,该公司完成三项对外许可交易,按肿瘤资产交易数量及交易总值计,在中国生物制药公司中分别位居第一及第四位。

fund

APP下载
广告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国生物制药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