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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债展期方案还在“拉锯”,万科又被执行10.9亿元

(原标题:境内债展期方案还在“拉锯”,万科又被执行10.9亿元)


1月19日,根据天眼查信息,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万科企业”)于近期新增一则被执行信息。其与长沙市万科企业有限公司一同于1月14日被立案执行,执行标的约10.9亿元。

这是万科企业在债券展期事件后首次发生被执行事件,公司上一次被执行发生在2023年5月,执行法院为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涉及金额3393元。

另外,万科企业还存在14起股权冻结事项,均发生在2025年,对应股权数额合共约27.58亿元,案件集中在广东省、湖南省、辽宁省、江苏省以及上海市。

种种迹象都透露出万科企业的危急。

2025年11月以来,万科企业旗下两笔、本金合共57亿元的境内债先后寻求展期,与债权人的“拉锯战”中,万科企业的展期方案接连被否,直到2026年1月中旬继续提交了第三版方案,明确了增信标的。

根据2026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议案概要,“22万科MTN004”的会议议案共有四项。

其中议案一提到,“22万科MTN004”本金兑付时间展期12个月,调整后兑付时间为2026年12月15日。利息支付方面,于2025年12月15日到期的应付利息6000万元在宽限期内支付,即2026年1月28日内支付。宽限期间未偿付本金按3%计息,未偿付利息不计复利。

展期期间(2025年12月15日至2026年12月15日)该中期票据票面利率维持不变,即按3%计息,展期期间的新增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同支付,利随本清。

最为重要的是增信措施。这一次,万科企业承诺,将为本期中期票据未付本息提供三家项目公司应收款质押(深圳荣兴房地产、廊坊万恒盛业房地产以及北京友泰房地产)作为增信担保措施。

若议案获得通过,发行人承诺协调和保证相关主体于议案获表决通过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与债权代理人签署、办理相关增信担保手续。若未按期执行,则债权人可通过召开持有人会议方式宣布本期中票本息立即到期支付。

“议案三”“议案四”则提出了另外两种本息兑付方案,均提及要设置固定兑付安排,即对参加本次持有人会议且至少表决同意议案三或议案四任一议案的每个持有人账户,发行人将于2026年1月28日实施10万元的兑付,相关本金在2025年12月15日至2026年1月28日不再计息。

“议案三”还要求,本期中票本金(扣除已通过固定兑付安排兑付的本金,如有)的40%于2026年1月28日兑付,其余60%的本金展期一年,兑付日为2025年12月15日。

“议案四”的要求则为,本期中期票据本金(扣除已通过固定兑付安排兑付的本金,如有)的5%于2026年1月28日兑付,该部分本金于2025年12月15日至2026年1月28日不再计息,宽限期内未偿付本金按照3.00%计息。

“22万科MTN005”的展期方案与之相似,会议需要审议的议案同样包括四项。

具体来看,“议案一”提出本金展期12个月,即于2026年12月28日到期兑付;原本到期应付的1.11亿元利息2026年2月10日内支付;展期期间中票利率维持3%不变,新增利息利随本清。

关于增信担保措施,“22万科MTN005”提供的是深圳中万华凯实业投资、西安伊合源实业以及深圳万信未来城制造三家项目公司的应收账款质押,也同样将在议案获表决通过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落实。

同时,“22万科MTN005”的“议案三”与“议案四”也增加了10万元的固定兑付安排,要求于2026年1月28日支付。

且“议案三”要求在2026年1月28日支付剩余本金的40%,其余60%展期一年;原本到期应付的1.11亿元利息及前述40%本金在2025年12月28日至2026年1月28日计息期间(31天)的利息在宽限期内支付,即2026年1月28日内支付。

“议案四”也提到,该中票本金(扣除已通过固定兑付安排兑付的本金,如有)的5%于2026年1月28日兑付,这部分本金于2025年12月28日至2026年1月28日不再计息,宽限期内未偿付本金按照3%计息。

“22万科MTN004”及“22万科MTN005”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被安排于2026年1月21日举行。不过,“22万科MTN004”的议案表决截止日为2026年1月26日,“22万科MTN005”的表决截止日为1月27日。

留给万科的时间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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