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港股 - 港股公告 - 正文

慧源同创科技(01116)建议采纳新购股权计划

来源:智通财经 2025-10-30 22:17:4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慧源同创科技(01116)建议采纳新购股权计划)

智通财经APP讯,慧源同创科技(01116)发布公告,现有购股权计划乃透过于2019年5月31日通过股东决议案而采纳,自采纳之日起为期十年有效及生效。根据现有购股权计划的条款,本公司可随时透过股东大会决议案,议决终止现有购股权计划,在此情况下,不得进一步授出购股权,惟现有购股权计划之条款依然生效并具有效力,以行使任何在其终止之前已授出的购股权属必要者或根据现有购股权计划条文另行规定者为限。于终止前根据现有购股权计划授出的购股权将继续有效并根据现有购股权计划之规则可予行使。

董事会无意于本公告日期起至应届本公司股东大会之日止期间,根据现有购股权计划进一步授出任何购股权。

本公司建议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于2022年7月刊发的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十七章最新规定采纳新购股权计划。新购股权计划旨在为本公司提供灵活方式留任、激励、奖励、酬谢、补偿及╱或提供福利予合资格参与者。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慧源同创科技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