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港股 - 港股公告 - 重大事项 - 正文

首都信息(01075)订立补充协议 以修改合伙企业期限及投资期等条款

来源:智通财经网 2022-07-29 17:42:4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首都信息(01075)公布,于2022年7月29日,该公司与国融创引、国资公司、北...

(原标题:首都信息(01075)订立补充协议 以修改合伙企业期限及投资期等条款)

智通财经APP讯,首都信息(01075)公布,于2022年7月29日,该公司与国融创引、国资公司、北科建集团、北交所、国通公司、国家体育场及集智未来订立补充协议,各方同意修改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及投资期等条款。

该公司与国融创引、国资公司、北科建集团、北交所、国通公司、国家体育场及集智未来于2019年3月25日订立的入伙协议及有限合伙协议,合伙企业期限为期9年,由2018年9月12日起计,可由管理人延期不超过一年。

鉴于市场主流基金设置,一般股权投资基金存续期为7至9年。合伙企业为保证其拟投资新设立的子基金能够顺利备案及符合相关合规规定,拟将合伙企业存续期由原来的9年再延长8年(存续期限调整至2035年9月11日)以及投资期由原来的5年再延长5年(投资期限调整至2028年9月11日),并修改有限合伙协议相应条款。

因此,透过延续合伙企业存续期,合伙企业拟投资新设立的子基金将能够按照上述规定完成备案要求并合规地开展业务。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