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港股 - 港股公告 - 正文

云游控股(00484.HK)不认可民事诉讼中述称的任何请求 正寻求法律意见

来源:财华社 2021-05-15 12:57:3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财华社讯】云游控股(00484.HK)公布,公司近期获悉萍乡市汇盛工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原告于二零二一年五月六日向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就合同纠纷诉阮谦(被告一)、公司、公司前任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及首席执行官汪东风,及萍乡市财智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二,连同被告一、公司及汪先生,统称被告)。

(原标题:云游控股(00484.HK)不认可民事诉讼中述称的任何请求 正寻求法律意见)

【财华社讯】云游控股(00484.HK)公布,公司近期获悉萍乡市汇盛工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原告于二零二一年五月六日向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就合同纠纷诉阮谦(被告一)、公司、公司前任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及首席执行官汪东风,及萍乡市财智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二,连同被告一、公司及汪先生,统称被告)。

根据民事诉讼,原告宣称其(作为投资者)与被告于二零一七年九月二日订立增资协议,据此:原告同意向被告二投资金额人民币5亿元;及于该等投资后,原告将持有被告二20%的股权。此外,根据增资协议,被告一应于相关投资期后向原告收购上述20%的股权幷且向原告支付相关利息(收购),公司及汪先生对收购义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

原告宣称,被告一于相关投资期后未能完成收购,并提出(其中包括)下列诉求:1. 被告一收购原告持有的被告二20%股权并向原告支付收购价款之欠付款项及相关逾期利息合计约人民币621.5百万元(计算至二零二一年五月六日);2. 原告向被告支付与民事诉讼相关的合理费用,并支付诉讼费;及3. 被告二、汪先生及本公司对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董事经过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基于现有信息就彼等所深知及确信,公司与原告、被告一及被告二概无关连,公司亦不认可民事诉讼中述称的任何请求。公司现正收集信息及寻求法律意见,并将采取积极措施维护集团的利益。

公司认为,上述法律诉讼目前未对集团的正常业务及运营造成影响,公司将于适当时间就上述法律诉讼的任何重大进展另行刊发公告。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