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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亿“蛇吞象”交易获批!中国信达出清幸福人寿51%股权 其他AMC会否出售各类子公司?

来源:券商中国 2020-07-20 0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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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75亿“蛇吞象”交易获批!中国信达出清幸福人寿51%股权 其他AMC会否出售各类子公司?)

中国信达出清幸福人寿50.995%股权的交易获批!

接盘方为紫光系的诚泰保险+东莞交投,二者为联合受让方,分别受让30%、20.995%股权,之后成为幸福人寿第一大、第二大股东。这项交易总价格为75亿元。

这是今年以来除安邦系和谐健康以外,首例获准控股权变更的险企股权交易。由于诚泰保险是注册在云南的一家财险公司,体量仅为幸福人寿的六分之一,这在保险业来看,是一则“蛇吞象”式交易。

7月17日,中国信达在港交所公告称,上述转让交易于近日获得银保监会批复。自批准之日起,中国信达不再拥有幸福人寿任何股权。

据悉,幸福人寿是信达于2007年发起设立并控股的一家寿险公司,此番信达出清幸福人寿股权,既有回归主业的考虑,也有幸福人寿经营业绩较差的原因。

而新接盘的诚泰保险,大股东是清华紫光,主要管理层则来自人保寿险。知情人士称,掌舵诚泰保险的管理团队一直有意收购寿险公司。在向信达收购幸福人寿股权时就展现出志在必得的态度,双方甚至约定,如果交易未能在12个月内获批,诚泰保险和东莞交投要向信达支付交易价款10%即7.5亿元作为补偿金。

现在交易已经获批,接下来,在一众寿险老将的管理下,幸福人寿能展示新的活力和气象吗?

信达出清幸福人寿交易获批

7月17日晚,中国信达在港交所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东的批复》(银保监复〔2020〕442号),批准本公司将所持有的幸福人寿50.995%股权分别转让予诚泰保险和东莞交投集团,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此前,中国信达 (作为出让方)与诚泰保险及东莞交投集团(作为联合受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拟向该两方转让幸福人寿50.995%股权。此次转让的交易价款为75亿元。

其中,诚泰保险以44.12亿元受让30.39亿股幸福人寿股份,占幸福人寿总股本30%;东莞交投集团以30.88亿元受让21.27亿股,占幸福人寿总股本20.995%。这两家受让方,去年12月已支付15亿元保证金。

上述两家买方中,诚泰保险是第一大股东为紫光集团的财险公司,东莞交投集团是由东莞市国资委100%持股的企业。

根据此前各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自银保监会对本交易予以批准之日起,中国信达不再拥有幸福人寿任何股权。而诚泰保险、东莞交投集团各自对幸福人寿持股30%、20.995%,分别成为幸福人寿第一大、第二大股东。

幸福人寿是中国信达2007年发起设立的一家寿险公司,信达控股已达12年。去年6月,中国信达首次公告拟出清幸福人寿股权,受到保险业极大关注。而后通过交易所挂牌对应股权资产,去年11月中旬公告找到意向受让方,去年12月公告了买家即诚泰保险和东莞交投,并称已签下产权交易合同。

在获批前,保险行业对这一交易能否获批的观点存在分歧。谨慎者认为,保险监管准入门槛持续收紧,近年获批股权变更的险企少之又少。同时,本身这则交易也有“蛇吞象”的意味;诚泰保险是一个体量不足百亿的财险公司,拟收购的是一家体量6倍于自身的寿险公司。

不过本次交易获批,也符合一些业界人士的预期。一方面,这2家受让者,一家本身就是保险公司,另一家是地方国资;另一方面,这次股权转让有中国信达回归主责主业的背景,这是监管鼓励的方向。

信达:转让符合主业方向,有助于提高资本运营效率

作为从事不良资产经营业务的公司,中国信达曾在去年12月公告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转让事项符合本公司聚焦不良资产主业的战略发展方向,有助于本公司优化整合子公司资源,改善集团资产结构,提高资本运营效率,进一步提升不良资产主业的核心竞争能力。

中国信达去年12月的公告中表示,预期转让所得款项净额约为75亿元,将用作一般营运资金,或用于集团未来潜在投资。预期转让事项完成后,本集团将录得未经审核除税前溢利约44.2亿元。

中国信达近年承受较大的股东权益回报率ROE下行压力。2014年到2017年,其平均ROE稳定在14%附近,但此后有所下滑,2018年ROE为8.32%,2019年ROE为8.56%。

在出售幸福人寿之前,中国信达曾转让另一财险子公司的多数股权——其曾对信达财险(现国任财险)持股51%,于2016年转让了绝大多数股权,持股比例降至10%,变为信达财险第三大股东。当时的信达财险经营情况也不佳,而这笔股权转让交易让中国信达收益不菲。深投控以42.2亿元收购信达财险41%的股权,而2016年底信达财险合并净资产约26.50亿元,以此计算的41%股权对应权益为10.87亿元,相当于溢价近三倍。

诚泰保险曾披露:用幸福人寿22家分公司推进机构建设、交叉销售

在收购幸福人寿股权的一边,诚泰保险将以受让所得30%的股权,成为幸福人寿第一大股东。对于这次收购的考虑,诚泰保险去年12月26日曾在交易预披露中有所表示。“我公司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诚泰保险基于客户视野提供一体化的保险保障服务,有利于利用投资标的22家省级分支机构的网络资源推进机构建设和交叉销售。”

从这一表述看,其最相中的还是幸福人寿的22家省级机构网络。

诚泰保险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本59.7亿元,公司注册地为云南昆明,经营区域仅包括云南、四川、河南、山西、湖南。2019年末,其总资产93.7亿,净资产78.4亿;2019年保费15.2亿。2018年12月,诚泰保险实现“易主”,紫光集团通过云南混改机会成为诚泰保险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33%。

而幸福人寿是中国信达2007年发起设立的一家寿险公司,注册资本101.3亿元,2019年末总资产631亿、净资产51.38亿元;2019年保费82.5亿。经营区域覆盖22个省级地区,更接近一个全国性保险机构。

去年6月,中国信达首次公告拟出清幸福人寿股权,受到保险业极大关注。幸福人寿成立以来,经营情况并不稳定。当时就有保险业内人士对券商中国记者分析,幸福人寿仍有一些卖点,其中最大卖点就是分支机构网络覆盖面较广,经营区域覆盖22个省级地区。

另外,诚泰保险的第一大股东紫光集团也一直觊觎寿险牌照。据公开信息,紫光集团2017年初曾想发起设立新的寿险公司中青人寿,不过迟迟未见获得筹建批复。

诚泰保险2019年12月曾披露,2019年3季度末,公司总资产98.82亿元,剔除融资回购总资产为92.94亿元,权益类资产账面余额为4.99亿元,占公司上季度末总资产(剔除融资回购)的比例为5.37%。预计对幸福人寿投资完成后,该项目投资余额占公司上季末总资产比例为47.47%。

而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规定,投资权益类资产的账面余额,不包括保险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的保险类企业股权。由于该项投资属于保险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的保险类企业股权,因此,预计投资完成后,公司权益类资产账面余额占上季末总资产的比例不变,仍为5.37%。

人保寿险旧部能否激活幸福人寿资源?

“幸福还是有很好的基础的,在信达手里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在别人手里可不一定。”曾有信达系人士称。

在他看来,这些基础有多项。首先,幸福人寿经营区域覆盖22个省级地区,布局了较多的全国机构网点。如今一家险企一般一年只能获批两家省级分公司,新公司要达到这样数量的布局并不容易。其次,背靠信达乃至建行,幸福人寿在“准银行系险企”的优势下,也积累了一定的业务资源和银行合作关系。另外,幸福人寿还有业内独树一帜的业务,即以房养老,这一业务虽然总量不大,但在特定受众中具有一定口碑。

不过,幸福人寿自成立以来的12年内,经营情况并不稳定,尚没有进入稳定盈利周期,这是这家中型险企最大的难题。2018年亏损68亿,成为当年度亏损最大的寿险公司;2019年净利润约7600万元;今年一季度又亏损3500万。

能否将这家有一定基础但又不是那么好的资产盘活,充分发挥出价值?要看新股东进来的后的战略。从“人”上可窥见一二。

据悉,诚泰保险第一大股东变为紫光集团后的主要高层班底,包括董事长王慧轩、总经理徐哲,都来自人保寿险。公开资料显示,王慧轩曾在人保寿险广东分公司筹备组、山东分公司分别担任过负责人和总经理,位至人保寿险副总裁,还曾担任过人保资本投资管理公司董事长、总裁;现任紫光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联席总裁。徐哲曾任人保寿险总公司部门总经理,人保养老金公司筹备组负责人,中青信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

券商中国记者曾获悉一份新股东进驻幸福人寿的10人工作组名单,其中多数为人保寿险旧部,包括王慧轩在内。据接近这个工作组的人士评价,这些人中不少都比较有专业能力,他们大约2016年从人保寿险离开,意气风发。

同时,幸福人寿大股东变化后,原信达系派驻幸福人寿的人员去留如何?从此前中国信达转让旗下信达财险股权时的情况看,可能要结合新股东意见和当事人意愿。此前挂牌公告显示,幸福人寿职工人数4400人。

伴随这次控股权变更,幸福人寿是否会更名,也是一个话题。

其他AMC会否出售各类子公司?

随着信达出售幸福人寿股权获批,一个话题也受到关注,即其他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会否有类似动作。作为不良资产处置机构回归主责主业以及提高资本回报等情况,在其他几家AMC机构也适用。

目前,中国长城、中国东方、中国华融旗下都有多家金融类子公司,其中,有些机构经营情况并不尽如人意。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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