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港股 - 公司报道 - 正文

越秀地产(00123)订立期权契约 取得可收购两项新地铁房地产项目51%权益的权利

来源:智通财经网 2020-06-05 06:32: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越秀地产(00123)订立期权契约 取得可收购两项新地铁房地产项目51%权益的权利)

越秀地产(00123)公告,凭借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地铁”)的战略关系的利益,公司透过与其最终控股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订立两份越秀地产期权契约,已落实取得可收购两项新地铁房地产项目51%权益的权利。

广州地铁(透过其两间全资附属公司,各为“新项目公司”)已成功收购以下两幅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首个项目(“水西项目”)位于水西路西侧,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内北环高速公路与广惠高速公路交汇处西南侧。第二个项目(“镇龙项目”,连同水西项目统称为“新地铁房地产项目”)位于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与增城区中新镇的交界处。

于2020年6月4日,广州越秀及其全资附属公司与广州地铁及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科学城”)订立(其中包括)股权转让协议,据此,广州越秀(透过其全资附属公司)须从广州地铁收购两间新项目公司各自的51%股权(连同按比例未偿还股东贷款及累计利息,统称“51%股权及初期贷款权益”)。

假设于2020年6月5日完成(仅供说明),总代价分别约人民币16.7亿元(与水西项目有关)及约人民币18.3亿元(与镇龙项目有关)将由广州越秀(或其附属公司)就有关收购事项支付。

于2020年6月4日,广州越秀亦与公司订立两份期权契约(统称“越秀地产期权契约”),据此,广州越秀同意授予公司权利(各为“越秀地产期权”),以(直接或透过附属公司)向广州越秀(或其附属公司)收购两间新项目公司各自的51%股权及初期贷款权益(连同任何进一步股东贷款)以及累计利息。

公司认为,落实收购新地铁房地产项目51%权益的权利为公司与广州地铁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以及实现“轨交+物业”业务战略的重要一环。越秀地产期权将为公司提供机会收购额外优质地块储备约105万平方米,占集团截至2019年12月31日土地储备约4.38%。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