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城一带一路(00524)拟5000万元出售乌苏特色小镇发展项目权益)
长城一带一路(00524)发布公告,于2020年5月13日,公司(作为卖方)与买方(陕西中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订立买卖协议,拟以人民币5000万元出售目标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出售事项的所得款项净额估计约为人民币5450万元。集团拟将所得款项净额用作集团的一般营运资金。
目标公司为丝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而目标公司持有项目公司(乌苏丝路小镇文旅有限公司)25%股本权益。项目公司为集团的联营公司,其财务业绩尚未于集团的业绩中综合计算,并已利用权益法入账。紧随出售事项进行后,集团将不再持有目标公司及项目公司任何权益。
据悉,项目公司由目标公司与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长城影视)于2018年2月1日在中国成立,业务范围包括旅游项目开发及管理,房地产项目开发、投资及咨询,以及旅游产品销售。
如前公告所述,项目公司将从事中国新疆自治区乌苏特色小镇(乌苏特色小镇)发展项目。项目公司获乌苏市政府告知,由于西气东输管线项目将穿过乌苏特色小镇的原定项目用地,故基于安全考虑,乌苏特色小镇的建设工程已告暂停。尽管现时项目公司正就甄选新的建设用地与乌苏市政府保持联系,但对于乌苏特色小镇开发工程动工的重启日期仍存在不确定因素,且公司预期,乌苏特色小镇项目于短期内将不大可能为集团带来投资回报。
鉴于乌苏特色小镇的开发有所延迟,而且该项目的投资回报存在不确定因素,董事认为,出售事项乃一大良机,透过出售非盈利项目以产生额外现金流,并将资源重新分配以支持集团的现有业务及发掘未来可能出现的新投资及业务机遇。